3.2因质量检查评估活动,需查阅项目审查文件,须经伦理委员会主任同意,签署保密承诺,方可在指定地点查阅,送审文件不能复印。
3.3伦理委员会委员、独立顾问在项目审查期间,可以查阅所授权的审查项目送审文件,不能复印;审查项目完成后,及时交回所有送审文件与审查材料。
3.4申请查阅资料的人员,须凭与送审项目关系证明,可以查阅/复印其送审项目的审查材料。
3.5获准查阅/复印文件人员进入档案室应有专人陪同;由工作人员调取文件,在指定地点查阅,复印由工作人员代办。
3.6工作人员须记录查阅人员来访的时间,来访者的单位,姓名,联系方式,来访事项,查阅审查项目名称等。
3.7档案AG九游会-AG人员要严守秘密,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,言谈通信中不得设及保密档案事宜。
3.8档案室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:不散、不乱、不丢、不坏。
3.9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3.10党案室要长期保持卫生监督整洁,完成“八防”:防潮湿、防污、防光、耐火、防室温、防盗措施、防潮、防蝇、以保证党案的AG九游会-AG。